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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始给旅行社发放住宿补助
来源:厦门市政府网站 时间:2021-11-16 22:26:28 点击:1201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

厦门市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

在厦住宿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前

厦门市政府网站

官方发布了这份通知!

各区文旅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0号)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1〕4号)要求,推动我市旅游业加快复苏发展,现将《厦门市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市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

在厦住宿补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对我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住宿(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第二条 :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对我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住宿(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30元/间夜、40元/间夜、5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条:申报主体须为我市旅行社(在厦分社需已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信用良好。2020年1月1日至补助申报之日无严重失信行为。

第四条:申报主体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时准确报送数据。申报奖励的团队数据若与“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不一致,不予以奖励。

第五条: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旅行社招徕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申请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团队基本信息、导游信息、行程说明、游客名单必须真实准确) ;景区入园证明材料(景区订单截图或鼓浪屿轮渡船票截图);在厦住宿证明材料(住宿总表、住宿明细、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须与申请主体一致);信用承诺书。

第六条:申报主体将纸质材料按照规范要求整理后邮寄或书面递交给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经统一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拨付奖励。

第七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文化和旅游局可视情提请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申报数据验证核实。

第九条:申报主体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助资金,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在此期间及资金收回后的2年内,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再受理该企业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办理补助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细则所指限额以上宾馆饭店为旅游团队入住期间已纳入限额以上宾馆饭店名录的住宿单位。

第十二条:本细则所指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以行政机关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书及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资料|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前,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旅游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

《通知》提出,我市将发放2000万元文旅消费优惠劵,促进文旅消费,加大对旅行社招徕游客的奖补力度,免费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集中宣传推介。《通知》还明确了延迟缴交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策协同等方面内容。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鼓励招徕游客

加大奖补力度,对我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30元/间夜、40元/间夜、5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二)开展惠民促销

持续开展“厦门文旅消费季”活动,依托线上平台发放2000万元文旅消费优惠劵,鼓励宾馆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推出优惠产品。(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

(三)缓解资金压力

按照文旅部通知要求,为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而暂时退还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可延迟至2022年2月5日前缴交。(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四)免费宣传推介

举办“2021冬日暖阳旅游嘉年华”大型推广活动等,免费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集中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区政府)

(五)强化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开展专题线上线下培训。(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区政府)

(六)加强政策协同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更多涉旅企业扶持政策,市区协同共促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文旅局)

本措施所指旅游企业系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等企业。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本措施执行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措施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来源:厦门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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