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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厝垵文创村自治公约
来源:曾厝垵文创会 时间:2015-05-24 12:07:36 点击: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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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修订

 

为加强曾厝垵文创休闲渔村自我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商业经营等秩序,引导业主、商户积极参与文创渔村建设与发展,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构建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休闲旅游渔村,曾厝垵文创村公共议事理事会(以下简称:“曾厝垵公议会”,由曾厝垵文创会、曾厝垵业主协会共同组成)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序良俗,结合曾厝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治公约。

    第一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房屋出租行业纪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商业经营法律规范,诚信合法文明经营,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曾厝垵文创村的整体利益。

第二条:爱护渔村。文创休闲渔村已成长为“全国最文艺的渔村”,是厦门一张锃亮的旅游名片。“渔村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爱护公共设施,文明生活,遇事友好协商,不擅自发布有损于文创休闲渔村形象的不实言论,违反者,公议会将责令业主或商户停业整顿三个月至一年。

第三条:尊重契约。业主和商户应遵循双方已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合法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不单方面毁约。曾厝垵公议会将在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坚决打击破坏商业契约的业主及经营商户。若业主存在毁约问题,该业主除了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商户损失外,其所用于经营的出租房屋应据情停业整顿半年至三年,整顿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合作或出租,由此给商户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业主承担;若商户毁约,该商户除了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业主损失外,其所用于经营的店面也应据情停业整顿半年至三年,整顿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合作,由此给业主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商户承担。对所有的违约者,曾厝垵公议会将在村口布告栏、网站及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四条:租赁管理。曾厝垵业主不得擅自将房屋直接或间接地租赁给有违法不诚信经营前科的商户;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商户未经业主许可不得在市场上二次或多次转租以赚取差价,违反者,须停业半年,整改后方可继续经营;业主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经营情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店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收集向曾厝垵公议会备案,经曾厝垵公议会确认后方可进行开店准备、店面装修以及开业,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业主及经营商户共同承担。

租赁引导:一是限制和规范烧烤店铺的发展。从严管理烧烤摊位的设置和店铺的烧烤经营。一律不得设置临时烧烤摊位,对经营烧烤的店铺公议会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卫生管理、食品采购流程进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避免污染环境。二是严格取缔未经批准的违规占道摊点。合理控制摊点数量,加强对摊点的诚信、安全、卫生等问题进行监管。所有水果摊(特别是芒果摊)必须缴纳10000元的保证金,发现违规一次扣罚5000元,违规第二次扣罚完剩余保证金,并将其列为文创村黑名单,不得在文创村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五条:设计建设装修。装修前,应提前三天向曾厝垵文创会申报设计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装修过程中严禁私拆乱建,应按规定施工,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严禁乱倒装修垃圾,建筑垃圾须装袋堆放管理,坚持建筑垃圾不出户原则,及时清理。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将被黄牌警告,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含第二次)黄牌警告的将被红牌警告,该业主所出租的商铺将被勒令停业整改半年,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业主承担。新装修的店面提倡以文艺、品位、独特为原则,参考选用闽南古厝、渔村木屋、中山骑楼、滨海风情屋、欧洲小镇等样式,确保每个店铺都与文艺村的定位相吻合。

第六条:诚信出租曾厝垵的业主出租经营的过程中,应注重诚信守法、顾全大局,维护曾厝垵品牌。

红黄牌警告:业主在诚信出租、居家卫生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若出现治安消防、治安案件的,将由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将被黄牌警告,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含第二次)黄牌警告的将被红牌警告,该业主所出租的商铺将被勒令停业整改半年,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业主承担。经整改后仍被红牌警告的,该业主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曾厝垵从事任何出租经营活动。

第七条:诚信经营。曾厝垵的商户在经营和服务游客的过程中,应注重提供友好服务、诚信、合法经营维护曾厝垵品牌和店铺品牌。其中,水果摊不得短斤少两、坑蒙拐骗。

红黄牌警告:商户在诚信、合法经营、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若出现治安、消防案件的,将由曾厝垵边防派出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户,将被列为文创村黑名单,不得在文创村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将被黄牌警告,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含第二次)黄牌警告的将被红牌警告,该经营商户将被勒令停业整改半年,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商户承担。经整改后仍被红牌警告的,该商户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曾厝垵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第八条:纠纷化解出现争议时,争议双方应主动交曾厝垵公议会调解,曾厝垵公议会将协调业主协会和曾厝垵文创会对争议进行协商解决。调解原则:一是公平合理;二是遵循合同三是实现共赢。   

第九条:环境卫生。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门前三包”的制度和“垃圾不出户”的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放到指定垃圾箱内,不损坏各种公共设施,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的渔村环境。

    第十条:车辆管理。严格遵守文创休闲渔村按时段控制车行、限速行驶的规定,不鸣喇叭,自觉按规划的停车场停车,不占用公共道路,不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停放。

第十一条:噪音控制。自觉维护渔村的祥和环境,业主及商户不得在中午12:00至14:00内装修,自觉控制装修噪音,宠物噪声,避免给他人和游客造成影响。晚上11:00至次日早上6点期间,业主及商家不得以音响、噪音等声音污染影响他人。出现噪音污染,经规劝仍我行我素的,将视情给予红、黄牌警告,并报请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业主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督促商户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等安全措施并做好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居住和经营安全。业主及商户在曾厝垵安居乐业时应注意做好所居住或管理的房屋的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安全防盗。

第十三条:顾全大局。支持文创休闲渔村“五街十八巷”规划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区域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和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协助公安、消防、城管、环卫等行政职能部门做好治安、消防、卫生等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约执行。本公约曾厝垵公议会携同曾厝垵文创会、曾厝垵业主协会共同约定,经一半以上业主和商户签字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各方成员在文创村经营、生活均签署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否则曾厝垵公议会将提请上级单位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五条:本公约最终解释权归曾厝垵公议会,未尽事项可根据曾厝垵公议会公布的相关细则执行。本公约自2015年5月22日开始施行。

 

本人及所在的店铺完全同意以上《曾厝垵文创村自治公约》相关规定,从即日起严格遵守,若违反,将自愿接受处罚。

 

承诺人\商铺名称: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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