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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曾厝垵文创村景区开放商户复工导则(第二版)》的通知
来源:曾文青 时间:2020-02-20 17:47:16 点击: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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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曾厝垵文创村景区开放商户复工导则(第二版)

 

根据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文旅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曾厝垵文创会特制定本导则供文创村商户参考,确保在当地政府公布景区可以开放时能有序规范经营,提前做好相关复工基础性工作。

一、复工准备

1.了解厦门企业复工的“四非两可”措施:非湖北疫区、非14天内湖北旅居、非省外重点疫区、非超37.2度的体温,可以进入小区(城中村)居住,可以上班,由企业负责实施14天的监督性医学观察。其中从事公共交通、住宿、快递、养老护理等服务业人员,实施14天居家观察且无不适应症状后,可以上班。所有市域外入厦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厦人员)必须在抵厦1个小时内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以及单位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 

2.提前在“i厦门”App或微信小程序做好入厦实名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厦门决定自2020年2月7日零时起,正式实施入厦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凡通过高速、国省道路、机场及火车站入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抵厦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为节省通过检查站点时间,请提前提交信息登记。同乘人员信息由驾驶员统一登记提交。

3.所有入厦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本通告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4.对文创村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外来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自然村);不得接纳任何14天内有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居住;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村;暂停文创村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

5.入村须知:非文创村原住民的商户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可凭身份证原件、厦门百姓App(滨海街道办事处岗亭办理派出所信息录入)、曾厝垵社区居委会办理的出入证明即可进村。

6.到达店铺或住所后,应立即进行保环境洁和卫生消毒,同时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及正常运转。

7.提前处理好停业期间的员工工资、水电费、通信费等相关问题,确保店铺能正常经营。涉及到租金问题,应及时与房东进行沟通,友好协商,共渡难关。

8.要对景区人气下滑要有充分准备,旅游回暖以及游客建立旅游安全信心需要一定时间,请合理安排好用工需求、复工物资、营销推广,理性看待比较慢热的旅游市场,避免产生浪费以及不可预料的损失。

9.加强与同行交流,关注曾厝垵公众号(xmzengcuoan),及时了解相关动态。

二、综合要求

10.曾厝垵文创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滨海街道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指导复工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1.按照上级单位制定的《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12.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隐瞒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3.每个商户均应指定专职的消毒工作人员,负责店铺内所有空间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14.每个商户均应安排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15.每个商户均应将我会官网发布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和本导则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6.商户应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全方位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17.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和游客进入店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员工上岗应佩戴口罩,应长期坚持。

18.发现员工、游客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向我会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及时处置。关于目前当地政府公布的体温异常者的处置方式:(1)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者,各商户应立即拨打120,由120将体温异常者送到我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对于密切接触者,由商户登记汇总并立即报属地街道。(3)对于经筛查确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通知120将其接至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对于暂时无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则继续在民宿或住处观察,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19.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20.确保店铺内场所空气流通,建议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员工之间的工作台距离保持1米以上。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21.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回避等基本礼仪。

22.所有员工进出景区无条件接受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23.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向我会和领导小组报告,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4.及时总结景区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景区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我会将向当地政府建议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三、旅游服务

25.落实出租房、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给我会和当地疫情领导小组。 

26.文创村景区开放时间应以当地政府通知的为准,服从思明区和滨海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确保店铺有序有控开放。

27.守住店铺的出入口,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堂食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文创村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我会建议在2020年5月1日前,每天控制在5万人次内)。

28.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鱼疗、推拿、掏耳朵、动漫游戏、酒吧应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有序开放,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米以上。

29.暂时控制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入住民宿或到文创村游览。全区民宿一律不得接收福建省外人员入住。

30.店铺内应设置防疫告示牌或台卡,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31.民宿及中大型店铺应利用红外线体温枪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

32.景区各场馆售票口或检票口服务人员,以及景区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33.景区各场馆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宣传栏以及其他宣传媒介,供游客阅读。

34.店铺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应做好台账,有条件的店铺应在醒目位置放置“本店铺已消毒”告示。

35.店铺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店铺存放过量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36.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雨伞、充电宝、拖鞋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37.店铺内公用设施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38.民宿、各场馆、中大型餐厅均应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枪等医用物资。

39.店铺员工、景区讲解员、景区工作人员在对话沟通时应与客人侧身45度角左右,保持1米以上距离。

40.对相对封闭的场馆或空间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出现中毒、火灾等意外。

41.对来文创村的团队游客进行分类分时段安排进入景区,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4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组分散式游览(每组人数不超过20人),严控人员聚集。

42.曾厝垵文创会将通过微信公众、网站、宣传栏以及其他自媒体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43.加强群防群控,发现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四、公共卫生

44.对游客的集中下客区和渔桥设施进行定期消毒,每天至少两次。

45.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46.文创村三处主要公厕应做到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47.加强店铺装修施工项目现场管理,全部进行现场围挡(应喷绘施工规范或景区画面),垃圾装袋自行转运,不得随意堆积,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五、消费体验

48.景区的店铺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49.互动体验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50.关闭没有自然通风条件差、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经营场所。

51.加强景区内宠物狗、猫等动物的防疫工作,若无专业的管理措施,则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六、餐饮住宿

52.景区内的餐厅、住宿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排气扇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53.景区住宿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防控措施。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游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54.对餐厅和民宿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杀,根据使用频率,增加扶梯扶手、电梯控制面板、门把手等经常接触区域的消毒次数。每天至少清洁1次客房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手间水龙头、台盆、门拉手等区域每日消毒2次以上。

55.民宿和餐厅均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

56.民宿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

57.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58.根据游客需要,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

59.餐厅禁止提供以任何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暂时禁止非腌制类的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60.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以及餐具、案板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61.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62.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63.所有菜品应有正规的采购渠道,食品源头可追溯,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单位应设有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不少于100g密封于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

64.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65.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66.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67.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68.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69.暂时禁止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摆放,禁止散装熟食裸露,确保食品卫生。

70.餐厅具有防蚊、蝇、鼠、蟑、灰尘等措施。如果发现餐厅有老鼠、蟑螂、苍蝇应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灭杀工作。各种消毒、杀虫、灭鼠药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配药浓度科学合理,严防中毒。店铺负责人亲自监督检查病媒生物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7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预防、控制、消除食物中毒的发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

72.实时监督检查个人卫生,保持餐、饮、炊用具清洁卫生等工作情况。

73.监督检查病媒生物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约定

7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当地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疫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75.如果发生传染病病例或集中短时间内出现许多症状相同而未做出明确诊断前,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并积极支持、配合防疫部门工作。

76.对因疫情影响游客提出退定退款的,各商户应无条件给予退定退款。

77.对符合条件到文创村店铺消费(含民宿住宿)的,个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存在体温异常等问题,应第一时间告知,同时向防疫部门报告,以确保游客得到及时的救治。

78.因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问题被游客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应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理。

79.各商户应积极为文创村防疫建言献策,帮助一起完善,争取早日实现景区开放的完全正常化。

80.本导则由曾厝垵文创会制定,仅供参考。若与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应以后者为准。本导则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改完善。涉及本工作指南的任何问题,可与我会联系,咨询热线:0592-2089787(曾厝垵文创村旅游投诉服务中心)。曾厝垵文创会拥有本指南的解释权,本指南于2020年2月19日公布并试行。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4.2019新版民宿国标:《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

5.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特别鸣谢浙江旅游专家的智慧贡献)

6.福建省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的有关要求

7.厦门市思明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第8号通告

8.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号通告

9.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8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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