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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仍须强化公众参与意识
来源:搜狐财经 时间:2018-01-11 17:32:24 点击:2827

在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的基础上,如何提升公众参与分类的意识仍是需要面对的重点。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加快推进北京、天津、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要求46个重点城市今年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我国是垃圾产出大国,据环保部此前公布的《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6年全国214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850.5万吨,同比增长300万吨,比2014年增加了2000万吨。城市垃圾总量的不断增长不仅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影响,更给居民的健康埋下了隐患。如何加速城市垃圾“减量化”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绕不开的话题。

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便是实现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不仅可以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其实,我国是最早提出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993年,北京市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出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

虽然垃圾分类工作已在我国实施多年,但是效果仍并不尽如人意,甚至许多地方的相关工作已成为有名无实的“面子工程”。究其原因,首先是每个城市对垃圾分类不清楚,没有确定具体的推进目标。

而此次下发的《通知》则明确要求,今年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同时,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区、全市范围。制定完善示范片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此外,《通知》指出,2020年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而到2035年前,46个重点城市则要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具体工作目标的确立以及工作内容及任务的细化,重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将有章可循,有量可依,时间表的出炉也将为具体工作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政策的推动下,近期许多城市已编制出台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切实提升市民生活环境作出了总体部署。其中,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的先行城市之一,深圳市在2017年6月3日便首发了全国第一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后,现已实现了有物业管理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近日,深圳市还将对物业小区(城中村)首次进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检查,并对违法对象开出正式罚单进行处罚,最高可处10000元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的基础上,如何提升公众参与分类的意识仍是需要面对的重点。未来,还应加强市民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收费等措施,进行大规模环境法规宣传,引导开展相关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体系,促进一代人文明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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